深圳市征用土地与收回土地使用权条例
未分类 · 第一节 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范围

第三十七条

深圳市征用土地与收回土地使用权条例 未分类 第一节 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范围 第三十七条 按本条例规定,用房地产进行补偿的,以统建房屋方式进行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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