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 未分类 ·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三条 深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三条 本条例规定市政府另行制定具体办法的,市政府应当在本条例施行之日起六个月内制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