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宣传教育与监督

第四十七条

深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宣传教育与监督 第四十七条 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无障碍环境建设,普及无障碍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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