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畜禽屠宰与检疫检验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禽的屠宰与检疫检验 第三十八条 深圳市畜禽屠宰与检疫检验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禽的屠宰与检疫检验 第三十八条 采用暴力手段妨碍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