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企业技术秘密管理 第十条 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企业技术秘密管理 第十条 企业合法拥有技术秘密需要保护的,应当健全技术秘密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技术秘密管理人员,对本企业的技术秘密进行规范化管理。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