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融资便利

第九十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融资便利 第九十二条 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充分发挥保险增信功能,为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大力发展保函业务,协助企业以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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