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融资便利 第八十八条 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融资便利 第八十八条 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规范收费行为,提高服务收费透明度,不得违规向服务对象收取不合理费用或者变相收费。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