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促进全民健身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全民健身活动

第十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促进全民健身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全民健身活动 第十九条 鼓励发掘、整理、宣传和传承民间传统体育项目,支持优秀的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市、区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对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民间传统体育项目可以给予下列扶持: (一)培养和资助传承人; (二)组织开展表演或者比赛活动; (三)为传承人开展相关活动提供资助或者补贴。 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采取不同形式支持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民间传统体育项目。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深圳经济特区促进全民健身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