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信息化建设条例 未分类 · 第七章 附则 第八条 深圳经济特区信息化建设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八条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市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制定专项规划和区信息化规划,报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