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信息化建设条例 未分类 · 第七章 附则 第十条 深圳经济特区信息化建设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十条 本条例所称信息产业,包括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通信业及相关的信息服务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