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光明科学城发展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规划建设 第十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光明科学城发展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规划建设 第十九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光明科学城建设用地需求。光明科学城科学装置集聚区新增建设用地、林地定额指标,探索按照规划期总量管控方式统筹实施,用地用林指标优先保障科学装置集聚区的科技基础设施项目。 光明科学城科学装置集聚区范围内的科研用地,在核算工业区块线用地占比时可以视为新型产业用地。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