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光明科学城发展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规划建设

第十四条

深圳经济特区光明科学城发展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规划建设 第十四条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以光明科学城总体发展规划和光明科学城空间规划纲要为指引,根据市、区两级国土空间规划,立足保障科技创新全链条发展空间,统筹光明科学城范围内详细规划以及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深圳经济特区光明科学城发展促进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