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片区条例 未分类 · 第七章 法治环境 第五十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片区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法治环境 第五十二条 自贸片区应当加强与其他区域的联动发展,协同开展投资、贸易、金融等领域的制度创新,协调政策支持措施,强化跨区域联动试验和经验交流。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