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创新驱动

第十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创新驱动 第十三条 市、区政府应当在公共技术平台和源头创新机构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加快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中心和技术中心。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承担和参与国家重大专项、重大科技攻关;促进创新资源由分散型向综合利用、规模集聚转变。 加强创新区域合作与国际合作,深化深港创新圈合作,支持企业建立跨国研发机构,推进双边和多边国际科技合作。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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