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管理服务创新 第五十八条 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管理服务创新 第五十八条 市、区统计部门应当创新统计调查与分析方式、方法,加强跨部门数据比对与分析研究,及时发布宏观经济数据以及新产业、新经济、新业态发展等数据,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