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空间资源配置 第六十条 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空间资源配置 第六十条 取消涉及高新区内企业购买厂房、迁址、租用厂房以及配套住房的行政许可,相关事项按照有关协议执行。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