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权益保护服务机制,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业务指引、政策推送、投资咨询、投诉协调等服务。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9-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