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市、区商务等部门应当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方法,加大投资环境宣传,通过举办招商会、交易会等方式促进外商投资。
鼓励各区结合自身区域优势和产业特点,开展外商投资促进活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9-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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