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宗教事务条例 未分类 ·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深圳经济特区宗教事务条例 未分类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一九九九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