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 未分类 ·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八条 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 未分类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