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 未分类 ·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 未分类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