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居住登记 第十条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居住登记 第十条 申报义务人可以通过网络申报居住登记信息,也可以到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机构申报居住登记信息。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