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平安建设条例 未分类 · 第八章 考核与奖惩 第五十四条 深圳经济特区平安建设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考核与奖惩 第五十四条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平安建设工作的宣传,积极报道平安建设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和制度措施,营造文明、和谐、安宁的社会氛围。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