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平安建设条例 未分类 · 第七章 公众参与 第五十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平安建设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公众参与 第五十二条 鼓励市民举报违法犯罪行为、对平安建设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支持市民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mark},积极维护社会治安。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