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招标

第二十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招标 第二十二条 禁止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人提出的资格预审条件使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少于6名的,视为不合理条件,但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超过6名的除外。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