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招标 第十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招标 第十二条 依照本条例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未实行施工总承包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将未列入招标范围的专业工程按本条例规定另行组织招标。 提倡对分包工程实行招标发包。分包工程的招标工作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