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四十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四十三条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效: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二)投标函未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印章的; (三)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 (四)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 (五)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六)招标文件明确规定无效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