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四十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四十一条 开标由招标入主持,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开标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