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规划与计划

第十条

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规划与计划 第十条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的编制应当体现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并将发展循环经济的目标和指标、政策、措施等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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