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示范与推广

第四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示范与推广 第四十五条 示范社区应当以建设节约型社区为目标,重点开展节约能源、节约用水、废弃物分类回收、倡导环境友好型消费方式等工作。 新建社区应当按照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进行规划设计。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