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成品油监督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成品油监督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成品油监督管理应当坚持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以成品油质量、安全、环保管控为核心,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同监管、企业依法经营、公众参与监督的工作机制,对成品油经营和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