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成品油监督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成品油使用管理 第十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成品油监督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成品油使用管理 第十九条 因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需要设置、使用成品油存储设备设施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并向所在地商务部门备案。因工程建设项目完工或者其他原因不再使用成品油存储设备设施的,应当及时拆除并向备案部门报告。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