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捐赠公益事业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捐赠公益事业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自一九九八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