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捐赠公益事业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捐赠公益事业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本条例由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