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数字经济产业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应用场景 第四十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数字经济产业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应用场景 第四十二条 市交通运输、商务等部门应当推动数字技术在物流、会展等服务业领域的应用,推进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创新服务内容和模式,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拓展数字经济产业新空间。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