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数字经济产业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应用场景 第四十四条 深圳经济特区数字经济产业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应用场景 第四十四条 市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当支持医疗卫生机构数字化改造,促进智慧医疗便民服务;推进数字技术在药品、医疗设备和医疗技术的研发,医学检验检测、临床诊断辅助决策、远程医疗、个人健康管理、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医院管理、卫生监督执法、疾病预防和干预等领域的应用。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