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
未分类 ·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建设无障碍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并与周边既有无障碍设施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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