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二十六条 深圳经济特区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二十六条 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由监察机关依法给予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