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六条 深圳经济特区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六条 建立管理机构与公安、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市场监管、边防、海关以及海防打私等各部门的案件移交、通报和反馈机制,加强执法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协调。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