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港口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港口保护

第三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港口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港口保护 第三十五条 港口设施的业主或经营者,应对其港口设施负责维护,保证港口设施的正常使用。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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