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港口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深圳经济特区港口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市政府港口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港口主管部门)依法对港口行业进行管理。 2. 港口规划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