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 未分类 ·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条 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条 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披露的知识产权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异议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据,由有关部门按照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