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促进和保障

第八十四条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促进和保障 第八十四条 企业应当履行保证产品质量、保障生产安全、维护员工权益、保护生态环境、崇尚道德、参与公益慈善等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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