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
未分类 · 第五节 住房发展

第四十八条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 未分类 第五节 住房发展 第四十八条 市住房建设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全市住房的土地供应总量、建设筹集数量。 市住房建设部门应当完善商品房合同网签制度,加强房地产行业管理和监督,切实保障群众的居住权益。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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