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福田保税区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福田保税区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保税区主要发展国际贸易、仓储业、高科技和技术先进工业,相应发展金融、商贸服务、交通运输、通讯、信息等第三产业。 保税区可以依法设立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为保税区企业提供服务。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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