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五十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五十七条 支持细胞和基因产业研发、生产外包服务平台发展。
市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制定推动细胞和基因产业外包服务平台发展的专项鼓励措施。加快培育引进合同研发机构、合同外包生产机构、合同定制研发生产机构等生物医药产业应用基础平台,符合条件的,由财政性资金给予相应资助。
市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制定推动细胞和基因产业外包服务平台发展的专项鼓励措施。加快培育引进合同研发机构、合同外包生产机构、合同定制研发生产机构等生物医药产业应用基础平台,符合条件的,由财政性资金给予相应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