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六十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六十一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应当统筹市产业空间布局,划定区域建设细胞和基因产业特色园区,鼓励细胞和基因产业创新集群发展,支持细胞和基因产业重大项目、重大平台、重大载体资源向园区倾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3-01-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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