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
第六章 上市许可和产品生产

第四十四条

深圳经济特区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 第六章 上市许可和产品生产 第四十四条 细胞和基因产品的生产应当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及相关附录的要求。
细胞和基因产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制定风险控制策略,消除影响细胞和基因产品质量的风险因素。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3-01-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深圳经济特区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