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统计条例 未分类 第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统计条例 未分类 第三条 统计活动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统计制度。 国家尚未制定统计标准和统计制度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特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补充性统计标准和统计制度。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