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
未分类 · 第八章 附则

第八条

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附则 第八条 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绿化设计、施工、养护标准和技术规范,并定期发布树木品种种植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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